推廣項目
推廣項目
介紹人如欲獲得推薦優惠,其所介紹之客戶需符合以下條件及準則:
易達信貸有限公司「推薦有禮」介紹人計劃之細則:
1. 貸款額需達港幣10,000圓或以上,及
2. 貸款期需達9個月或以上,及
3. 介紹人(公司)所推薦之客戶必需為全新客戶,及
4. 符合本公司之其他批核準則,及
5. 本公司將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要求介紹人提供身份証明文件及個人資料作登記。
6. 本公司會按新客戶之成功貸款總額的4%(上限港幣4,000)作為介紹人獎金,並於新貸款發放後2日內以現金發予介紹人。
7. 詳細貸款條款以本公司及客戶簽訂合約為準。
註: 以借款$10,000,還款期12個月,實際年利率51.6%為例,每月之供款為$1,084.15。
優惠期至 31/12/2020
基本貸款分期計劃條款及細則
1. 參與私人貸款分期計劃的資格
(a)18歲之香港永久居民及在職人士。
(b)貸款分期計劃的提供受本條款及細則及合約規限。貸款申請人以任何方式申請貸款分期計劃,即被視為已全面接受本條款及細則及客人合約並受其約束。
(c)貸款申請人同意本公司有權隨時及不時決定與任何其他人士或來源獲取及核實有關貸款申請人的資料。本公司有權:
(i) 隨時向任何信貸資料機構進行查閱;及
(ii)進行信貸覆核及最少每月向信貸資料機構獲取資料。
(d)本公司會按本公司慣常信貸評估方式決定是否批核貸款申請人的貸款計劃申請。本公司有權批核或拒絕貸款申請人的申請或批核比貸款申請人在申請中要求較低的提款金額而無需給予任何理由或事先通知。
2. 範圍及操作
本公司會就每宗貸款分期計劃申請設定提款金額的最低及最高限額。本公司會在不時就有關貸款分期計劃提供的宣傳單張、網頁或其他通知方式中,指定該等限額。本公司會以郵寄或電話方式通知貸款申請人
(a)申請結果、
(b)貸款限額的調整(如適用)及
(c)獲批核的貸款分期計劃的提款金額。
3. 本公司的凌駕性權利
即使本公司批核貸款申請人的貸款分期計劃申請或本條款及細則或合約另有條文,本公司有權隨時要求貸款申請人立即全數清還在貸款分期計劃下欠本公司的所有債務。在不限制本公司可隨時要求貸款申請人還款的權利的情況下,在下列情況(或任何一項)本公司有權提出還款要求:
(a)貸款申請人未有繳付客人合約或本條款及細則下任何到期的金額;
(b)貸款申請人違反合約或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其他條文;
(c)貸款申請人提出破產申請或被入稟破產,或貸款申請人未能清還到期的債務;及
(d)本公司因任何理由暫停或終止貸款分期計劃。
(e)貸款申請人須按本公司要求清還在貸款分期計劃下欠本公司的所有債務。
4. 不可取消但可提前還款
(a)貸款申請人的貸款分期計劃申請一經本公司批核放款即不可取消,除非貸款申請人全數清還所有剩餘未清還的還款金額及任何利息的總金額。貸款申請人須給予本公司最少7個工作天的事先通知。
(b)貸款申請人可提前全數還款。本公司不接受提前部分還款。提前還款通知一經發出,如無本公司同意不可撤回。即使貸款申請人提前還款,本公司亦不會退回任何已繳付的利息。
5. 更改本條款及細則
本公司有權不時更改貸款分期計劃的本條款及細則。本公司會以本公司認為適當的方式給予貸款申請人事先通知。除非本公司於更改生效日期前實際收到在貸款分期計劃下貸款申請人欠本公司的所有債務,貸款申請人須受有關更改約束。本公司亦有權終止或暫停(或兩者)貸款分期計劃。本公司就與貸款分期計劃相關的所有事宜及爭議有最終決定權。
6. 第三者權利
除貸款申請人及本公司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7. 管轄法律、管轄權及版本
(a)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法律管轄並按其詮釋。
(b)貸款申請人服從香港法院的非專有管轄權。
8. 實際年利率不高於59%(以12個月還款期計算)。實際年利率會根據個別客戶的資格而有所不同。請致電申請熱線查詢屬於您的實際年利率。實際年利率是採用香港銀行公會所載的有關指引計算,並已被約至小數後兩個位。實際年利率是一個參考利率,以年化利率展示出已包括所有適用的利率及收費。
9. 本公司之私人貸款還款期由4個月至24個月不等,視乎客人要求、實際供款能力、客人條件、本公司之審批準則及其他客觀因素作考慮因素。
本公司熱線服務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10時至下午6時。公眾假期除外。客戶須於本公司熱線服務時間內遞交申請及所需資料;而實際處理時間將由本公司把客戶資料輸入在貸款審批系統後開始計算。個別申請所需的實際審批時間可能有差異。